丈夫生前出軌贈情人17萬 妻子狀告要求歸還被駁回

丈夫因車禍意外去世,妻子卻在整理遺物時發(fā)現其生前出軌,而且還在一年多時間里給情人轉賬17萬余元。經歷了此事的阿燕一氣之下把“第三者”告上法庭,希望討回丈夫所贈錢財。8月29日,市中級法院通報了這起不當得利糾紛的終審判決,法院一審二審均認為,身為“第三者”的小麗也受隱瞞并無過錯,獲贈錢財無需返還。

丈夫去世,女子起訴第三者索還17萬余元

2018年6月8日,阿燕的丈夫阿文因交通事故死亡,留下了兩個年幼的女兒。之后,阿燕在整理亡夫遺物的過程中,卻發(fā)現了令她震驚的事情。原來丈夫阿文從2016年起與一名叫小麗的離異女子存在婚外情的行為。在一年半的相處時間里,阿文通過微信轉賬及微信紅包的方式向小麗轉了上百筆款項,共計179322.51元。

得知此事后,氣憤的阿燕將“第三者”小麗以不當得利為由告上法庭,請求法院判決小麗返還不當得利179332.51元及資金占用期間利息。阿燕認為,阿文在去世前出軌,根據《婚姻法》及相關司法解釋,他給小麗的錢財屬于阿燕夫妻間的共同財產,小麗收取資金屬于不當得利,應該全部返還。

“第三者”稱不知對方已婚,拒絕返還錢款

對此,小麗卻表示根本不知道阿文已經有了家庭。小麗解釋道,她與阿文是通過中山市一家真情交友俱樂部的征婚介紹相識的,阿文在俱樂部登記資料上寫著“未婚”,在微信聊天時他也表示自己是未婚。直至被阿燕起訴,小麗才知道阿文已經因交通事故去世并有家室。

“在整個認識及戀愛過程中,我也是受騙者、受害者。我從未向他索要過錢財,我自己也曾給阿文共轉賬1萬多元。他給我的17萬多元是用于戀愛期間的共同支出,比如一同旅游等。”小麗說,她還出示了自己與俱樂部簽署的服務合同、兩人報名旅行社的旅游合同。小麗認為,阿文給自己的179322.51元不屬于不當得利,自己不需要退還。

法院判決“第三者”無過錯,駁回原告訴求

市第二法院審理認為,阿文已婚仍與小麗建立戀愛關系,他的行為有違我國的道德規(guī)范及公序良俗原則并存在過錯。而小麗與阿文是經婚姻介紹所認識,且阿文對小麗隱瞞自己已婚的事實。因此,小麗不存在過錯。

同時,由于雙方戀愛時間較長,小麗收取款項的次數達101次,但除了幾筆款項超1萬元外,其他款項都是小金額,符合正常戀愛關系的消費習慣。另外,小麗提供的旅游合同的時間、人數與兩人的戀愛事實相吻合,她也向阿文微信轉賬及微信紅包款項共有10948.01元,兩人互相贈與行為符合正常戀愛關系。

法院一審判決小麗與阿文之間沒有形成不當得利之債,駁回了阿燕的索還訴求。阿燕不服判決提出上訴,近日市中院終審駁回上訴,維持原判。

(文中涉案人均為化名)(來源:央視網新聞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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